想要了解妨礙家庭定義嗎?
Q:妨礙家庭定義是什麼?
妨害家庭在刑法上正確的說法為「妨害婚姻及家庭」,屬於一種犯罪的分類,而妨害家庭的立法目的在於保護家庭組織與功能的完整、家庭結構的安全及父母對於子女的監督權等,設有重婚罪、詐術結婚罪、和誘罪、略誘罪等。
➤ 妨害家庭是公訴罪嗎?
其中「通姦罪」大法官以釋字第791號解釋宣告違憲,不再以刑事處罰外遇行為,通姦除罪化後,配偶外遇行為僅剩民事侵害配偶權賠償責任,雙方若能和對方達成和解,即可尋求原告撤回告訴。
Q:通姦除罪化後,還有法律可以約束嗎?
雖然對於通姦者不再科以刑罰,但婚姻關係中配偶仍須互負忠貞義務,對於不忠之行為,仍得依循民事訴訟途徑求償!
民法對於財產權、人格權、身分權有所保障,配偶權即是身分權的一種,如有與配偶以外之人發生性行為或交往行為逾越社會通念所能容忍範圍即可構成民事侵害配偶權,得依民法第184條及同法第195條請求精神慰撫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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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怎樣才算妨礙家庭?Line的曖昧對話算嗎?
配偶間因婚姻而成立以互負誠實義務為內容的權利,這是一個法律上所保障的權利,所以怎樣才算妨礙家庭?
如果與配偶以外之第三人相處上有逾越普遍社會通念「一般朋友」的親密交往行為,元配可以侵害配偶為由,向外遇配偶及第三者提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訴訟。
且與已除罪化的通姦罪相比,侵害配偶權相關證據的認定是更加的寬鬆、彈性,不一定要有外遇配偶和第三者性器交合的性行為證據始得構成,只要逾越社會價值判斷一般朋友界限之行為,亦可以經由間接證據,例如:LINE曖昧對話紀錄、親密照片、影片等,向外遇的雙方提告侵害配偶權請求民事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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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妨礙家庭賠償金額會怎麼判定?
妨礙家庭賠償金額實務上認為精神慰撫金應考量雙方經濟狀況、身分地位、教育程度,侵權情節、精神痛苦程度等。
而其實民事侵害配偶權相對於通姦罪更容易成立,且證據越充足、情節越重大、對婚姻的破壞越嚴重,賠償金額也會越高,不需要有性器官接合等性行為之證據,但根據證據所顯示侵害配偶權的嚴重程度,也會直接影響到賠償金額的高低,且並非所有證據皆可採用。
若所取得的證據在蒐證時有違比例原則,除違法取得的證據無法採為判決基礎以外,還可能另外涉犯刑事妨害祕密罪,因此建議請專科律師協助把關證據狀況提高賠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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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遇上妨礙家庭,需要尋找律師嗎?
通姦罪除罪化後,因不再有刑事責任,僅能提告民事侵害配偶權向外遇配偶及第三者求償,且因為證據會直接影響賠償金額多寡,因此建議委請專科律師協助檢視證據是否充足及估算欲請求賠償之金額,以捍衛自身權益。
如為被告一方,建議請專科律師了解怎樣才算妨礙家庭,並檢視對方手中證據是否構成侵害配偶權,若確實構成時,後續該如何將賠償傷害降到最低,避免自己被對方獅子大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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