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12 月 28 日

妨礙家庭民法與刑法罰則上有什麼差異?妨害家庭在民法怎麼罰?

2020年大法官宣布釋字791號通姦除罪化,正式將通姦罪從刑法妨害家庭罪章中除名,因大法官認為國家以刑罰制裁之違法行為,原則上應以侵害公益、具有反社會性之行為為限,而不應將損及個人感情且主要係私人間權利義務爭議之行為亦一概納入刑罰制裁範圍,其違反比例原則亦與世界潮流脫軌,故將通姦罪正式除罪,而在通姦去刑化後並非外遇就無法可管,元配仍可以向外遇配偶及第三者提出妨礙家庭民法損害賠償!
2021 年 12 月 17 日

妨礙家庭賠償金額應該怎麼爭取?我又該如何請求?

近年來台灣離婚率居高不下,除了雙方因個性或生活差異無法繼續維持婚姻關係外,有另一大比例是因發現另一半外遇,過去常常發現一夫多妾也忍氣吞聲,而現在女權意識抬頭的年代男女平等,且民法本就賦予夫妻雙方有忠貞義務,若發現自己的另一半外遇,到底該怎麼向對方求償妨礙家庭賠償金額?讓法律諮詢通告訴你!
2021 年 12 月 7 日

被告妨礙家庭如何自保?通姦除罪就沒事了嗎?

在通姦除罪化後,就不用思考被告妨礙家庭會有入監執行的風險,若是配偶與第三者外遇曖昧所為破壞元配本該擁有的婚姻幸福,導致元配精神狀態飽受煎熬,元配仍可對婚姻感情不忠的配偶及第三者提起民事侵害配偶權訴訟向他們求償精神慰撫金!
2021 年 11 月 26 日

妨礙家庭定義是什麼?怎樣才算妨礙家庭?

怎樣才算妨礙家庭?如果只是LINE曖昧對話紀錄這樣會構成嗎?還是說一定要抓姦在床才能提告?妨礙家庭定義是如何讓我們一起來了解!妨害家庭在刑法上正確的說法為「妨害婚姻及家庭」,屬於一種犯罪的分類,而妨害家庭的立法目的在於保護家庭組織與功能的完整、家庭結構的安全及父母對於子女的監督權等。
2021 年 11 月 23 日

遇上婚外情,該怎麼求助法律協助處理?

在婚姻中如果遇上婚外情,千萬別以為通姦罪除罪化後,外遇行為就無從制裁,只能放任配偶與外遇對象為所欲為,其實法律上仍有其它途徑能夠保護元配婚姻幸福,雖然刑法通姦除罪外遇不再有刑事責任,但民法上外遇行為還是需負擔侵權賠償責任,所以別讓自己在徬徨無助的情況下,權益也跟著睡著了!
2021 年 11 月 19 日

怎樣的妨害家庭證據才能提起告訴?曖昧對話算嗎?

外遇行為相對發生在隱密的地方,因此在證據取得上會比較困難,多數人往往因為所取得證據不夠或蒐證手段不合法導致敗訴收場,故證據是否充足?蒐證是否合法?都將直接影響侵害配偶權成立與否及賠償金額之高低哦!怎樣的妨害家庭證據才能提起告訴呢?讓我們一起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