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性交新聞相關評論
與兒童性交會有什麼刑責?
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保護的法益為個人的性自主決定權,讓每個人都可依自己的意願決定是否和他人發生性行為,但由於立法者認為未滿16歲之人心智發育尚未健全,欠缺完全性自主的判斷能力,因此無論是否你情我願發生兒童性交,皆會被刑法規範,下列幾種為針對與未成年性交常見的罪責:
18歲以上之人與未滿16歲之未成年發生性行為
- 合意性交:即使雙方為你情我願,與未成年性交仍構成妨害性自主,依刑法第277條規定:「對於未滿14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 違反未成年者意願:若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未成年強制性,依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罪,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是對於未滿14歲之幼童強制性交者,涉及刑法第222條加重強制性交,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18歲以下之未成年與未滿16歲之人發生性行為(合意)
雖然立法者為了保護未成年之性自主權,訂定了刑法第227條來處罰未成年性行為,但若雙方均為18歲以下未成年,處以重刑會過於嚴苛,因此設立了刑法第227-1條「兩小無猜條款」18歲以下之人犯刑法第227條之罪者,減輕或免除其刑,且須告訴乃論。
與未成年性交易
兒童性交雖為兩情相悅下的行為,但在我國法律是禁止性交易行為的,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處行政罰鍰,但要注意的是,若與未成年性交易,不單單是罰錢而已,還會須要負刑事責任。
- 若18歲以上之人與16歲以上未滿18歲之人為有對價的性交行為者,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1條第2項規定,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
- 性行為的對象若未滿16歲,則直接依刑法第227條處罰之。
對未成年強制性交/兒童性交是否有機會和解爭取緩刑?
不管是對於未滿14歲或是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未成年強制性交,所涉及的法定刑最輕本刑皆是3年起跳,但我國刑法對於緩刑的要件為所犯之罪判決受2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宣告,因此須將刑期減輕至2年以下,才有機會向法院爭取緩刑。
妨害性自主案件中,如果是強制性交初犯,爭取緩刑的機率相對會比較高,建議盡快尋求專科律師擬定訴訟策略,並在訴訟的過程中嘗試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有機會因犯後態度良好減輕刑罰,若將刑度減輕至2年以下有期徒刑,就能提高爭取緩刑之機會。不過,因為有時候貿然的道歉反而可能成為認罪的不利證據,所以和解一定要在律師的陪同下慎重進行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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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遭性侵時,該怎麼辦?
經衛福部統計顯示,兒童性交案件多數是熟人所為,當兒童遭遇性侵害,他們所受到的身心傷害是無法泯滅的,不會因為不提起或假裝沒有發生,就可以讓他們走出心理陰霾,時間無法帶走傷痛,當小孩遭遇性侵時,父母可先盡量替孩子來蒐集相關證據,或帶孩子在第一時間進行醫療評估和創傷處理,專業醫生的診斷紀錄可以作為控告罪犯的證據之一,並且尋求一位您認為值得信賴的免費法律諮詢協助整理案情、進行提告,不僅較能維護孩子的權益外,也能為父母大大減輕訴訟所帶來的身心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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