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數位性暴力
什麼是數位性暴力?數位性暴力定義是什麼?
數位性暴力亦即網路性暴力,在了解數位性暴力之前先帶大家了解何謂「性暴力」。
依世界衛生組織在2002年的《世界暴力與衛生報告》中將性暴力定義為:無論雙方是何種關係,包括但不限於職場或家庭,且無發生場合及性別之限制,以暴力或脅迫等手段,企圖強迫他人跟自身發生任何形式的性關係、性騷擾、性挑逗以及販運自身予他人等行為皆屬於性暴力的範疇。
意即任何一方未在自由且不受脅迫並意識清醒下表示同意,而另一方不限於行為、言語和態度上對他人的身體作出性意味的冒犯,令對方產生恐懼、受威脅或羞辱的感覺,均屬於性暴力。
而我國行政院對於數位性暴力定義為:透過網路或數位方式,基於性別之暴力行為,包括身體、心理或性之傷害、痛苦、施加威脅、壓制和剝奪其他行動自由等,皆屬於數位性暴力。
怎麼樣的狀況算是數位性暴力?
數位性暴力可分為針對性別的隱私權侵害、針對性別的仇恨言論與行為、數位性騷擾與虛擬性侵、數位人口販運與性剝削、圖像影音濫用等 5 種類型。包含網路跟蹤、人肉搜索、未經同意散布與性或性別有關個人私密資料等。
1. Deepfake事件
近期最廣為人知的便是網紅透過深偽技術(Deepfake),將其他網紅、藝人、政治人物、主播等公眾人物的臉移植到色情片女優身上,製作成情色影片牟利而遭逮捕事件。
2.韓國N號房事件
以及韓國N號房,將對女性進行性威脅得來的資料、相片、影片等發布在聊天室中甚至進行直播,且要求被害人在身體上刻字、食糞飲尿、將蟲子放入性器官的性剝削事件。日常生活中最常見的便是私密照片或影片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遭人散布於眾。
對於數位性暴力有法律可管嗎?
台灣現行法律尚未對數位性暴力制定專法,目前有關數位性暴力的處罰散布在刑法的各個章節,散播私密影像目前依據散佈猥褻物品罪及誹謗罪究責,然若遭偷拍私密影像可能觸犯妨害秘密罪。
目前包含刑法、性騷擾防治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還有其他特別法規,共同構成抵禦性暴力的防線,在日常生活言語中必須謹言慎行,尊重彼此的身體界線,避免自己無意間成為性暴力的加害者。
遇到數位性暴力,我該怎麼辦?
生活中若不幸面臨到以言語或依新興科技所造成的性暴力,不需要責怪自己,可先進行相關蒐證。
因後續訴訟時間冗長,若擔心自己無法負荷,建議委任專業刑事律師陪同自己走過後續訴訟程序,並盡量讓保持心情穩定,若有需要可尋求身心科或諮商師進行協助,保障自身權利以利生活繼續前行。
關於遇到數位性暴力,律師可以提供哪些協助?
關於數位性暴力因現今法規尚未完善制定,受害時需仰賴刑法各章節逐一進行保護,然法規散落各處,且訴訟時間並非一時半刻就得以解決,每一次調查審理回想案件事實對受害人來說都是二度傷害,故建議委由專業妨害性自主律師協助,保障自身權益。若有任何相關數位性暴力案件,歡迎來電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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