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解如何訴請離婚?
Q:離婚申請方式分為哪些?
依我國民法規定,離婚申請方式分為以下3種:
1. 協議離婚(兩願離婚)
雙方對於離婚互有共識,簽訂完整離婚協議書至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即可。(民法第1049條)
2. 法院調解或和解離婚
雙方經法院調解或和解達成離婚共識,作成調解筆錄,婚姻關係即刻消滅。(民法第1052條之1)
3. 裁判離婚(訴訟離婚)
雙方對於離婚並無共識,且有法定裁判離婚事由。(民法第1052條)
Q:訴請離婚條件有哪些?
如何訴請離婚?我國離婚分為上述3種方式,通常以協議離婚為主,若雙方無法達成共識才會進到法院調解程序,由第三方介入協助促成調解,然若仍無法協議成功,則須交由法院進行裁判,但提出裁判離婚仍須依我國民法第1052條規定符合以下法定訴請離婚條件: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 重婚。
- 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 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 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 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 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 有不治之惡疾。
- 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 生死不明已逾3年。
- 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6個月確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然而一段關係的滅失絕對不是法定10點要件可以概括的,故同法第2項有其例外規定,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
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也就是在家事法庭上常常聽聞的破綻主義。
訴請離婚成功案例中,對於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其判斷標準為婚姻是否已發生破綻而無回復之希望,不能單憑提起離婚訴訟之人主觀上認為已喪失維持婚姻可能性,應依任何人倘若處於同一情況,均將喪失維持婚姻之希望的程度做客觀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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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要單方訴請離婚容易嗎?
當有一方堅持不肯離婚,或雙方對於訴請離婚條件無法達成共識的時候,只能訴請法院裁判進入離婚程序,若要單方訴請離婚流程如下:
1. 起訴
魔鬼藏在細節裡,單方訴請離婚案件內包含許多細節,如離婚、子女監護權歸屬、扶養費用、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子女暫時處分等,故在提起訴訟前須先確認訴訟標的並撰寫完整離婚起訴狀向法院遞交。
2. 調解
家事案件為強制先行調解案件,結婚從來不是兩個人的事是兩家庭的事,而離婚也是,因婚姻關係涉及兩個家庭,夾雜許多情感,由法律直接進行裁判不一定是較好結果,若雙方在調解階段相互達成共識,即不須進入裁判程序。
3. 開庭
雙方將在法庭上進行攻防,並將於婚姻關係存續間生活真實情況搬至法庭上,過程雙方來回說明辯論,時間可能長達8-10個月不等,後由法院做出裁判,另若對於孩子監護權、探視權及扶養費有爭執,亦會由社工進行家庭訪視,做成訪視報告交由法院參酌。
4. 判決
法院於綜合考量下對於案件作出判決,雙方將收到紙本判決書,倘若對於判決不服,需於收到判決翌日起20天內向上級法院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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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夫妻分房多久可訴請離婚?
許多民眾詢問夫妻分房多久可訴請離婚?然而法律並無特別明文分開時長多久可以訴請裁判離婚,無論分居或分房,分開的時間長短並非評斷能否訴請離婚的唯一標準,法院需了解更多的是分居或分房的原因為何以及雙方是否已達到無法修復關係之程度。
如同上述提及,對於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法院採破綻主義,其判斷標準為婚姻是否已發生破綻而無回復之希望,須依個案衡量評斷。
Q:訴請離婚費用包含哪些?
訴請離婚費用除律師費用會依照案件類型、難易度、複雜程度等狀況評估,也會因處理程序及方式不同而有不同費用報價,如:委任律師處理訴訟(開庭)、離婚協議書、家事起訴狀等。針對委任律師相關費用進一步了解,歡迎來電法律諮詢。
然而除律師費用外進到法院訴請離婚需繳納裁判規費,若為第一審離婚的起訴由地方法院進行裁判,需繳納新台幣3,000元;若為第二、三審的上訴裁判費用則為新台幣4,500元,另會依是否包含監護權、剩餘財產分配或酌定探視等訴訟標的而有裁判費用的不同。
裁判費用需先由聲請人負擔,後續依法院判決雙方訴訟勝敗比例進行分擔;雙方若於調解階段便達成協議離婚無須進入訴訟程序,法院將退還2/3裁判費。
Q:訴請離婚為什麼需要律師幫忙?
訴求離婚的過程中不乏談判、協調以及法庭上攻防,通常越複雜或越困難的案件越需要律師協助,於調解階段律師可協助與對方進行談判,減輕自身心理負擔。
而訴訟進行時雙方所有生活細節都可能成為攻擊武器,婚姻中不堪的往事可能需再次揭開讓法院知悉,有時離婚案件會變成複雜的相互控訴,在法庭上誰都有可能變成具有過失的一方,雙方就有機會要求因離婚導致的精神賠償。
且若在不熟知法律的情況下,雙方各自帶有情緒進入法庭,反而增加法官釐清案件及判決時間,故若遇到離婚案件建議透過家事專業律師協助進一步分析並爭取自身最佳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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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提出離婚聲請,建議諮詢離婚律師
綜上所述,申請離婚絕不是單單兩個人不再一起生活的簡單問題,且除法定10項裁判離婚事由外,需由法院認定是否達到無法維持婚姻重大事由的程度,且可能涉及夫妻雙方的財產分配、孩子酌定親權、探視及扶養費等。
故若遇到相關離婚案件不知如何處理才能保障自身權益,歡迎來電法律諮詢通法律諮詢,尋求專業家事律師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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