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取監護權男女標準差很大?
爭取監護權男女標準差很大?2大迷思帶你看
爭取監護權男女標準差很大?多數人對於爭取監護權的判定會有些刻板印象或是誤解!
- 迷思1:夫妻離婚後,監護權一定歸屬父親嗎?
- 迷思2:幼兒一定會判給母親嗎?
隨著時代的變遷,屢次的修法,不再是以父權優先原則,目前對子女監護權的歸屬,是以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做考量,法院主要會依子女的年齡、性別意願與人格發展需要,以及父母的年齡、品行、經濟能力、保護教養子女的意願及態度、對子女的教養計畫、與子女的互動狀況等各項因素綜合評估,若父母均不適任行使監護權時,也可能讓第三人來監護。
爸爸爭取監護權
在判定監護權時實務上有幼子從母原則,認為0-3歲的幼兒有哺乳需求,會較依賴母親的照顧,因此越小的子女判給母親機會較高;但年齡僅是考量因素之一,並非絕對,爭取監護權條件仍以誰能成為子女成長最佳利益照顧者作為主要評斷標準。
延伸閱讀:離婚小孩跟誰?離婚監護權該如何爭取?扶養費怎麼算?
如何爭取監護權?
想了解如何爭取監護權?離婚時子女監護權歸屬可透過「協議」、「法院調解」及「法院裁判」三種方式決定:
● 協議
夫妻離婚時可透過協議方式自行決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歸屬,並約定扶養費及子女會面交往等條件,當雙方談成共識簽訂協議後再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即可。
然而夫妻在擬定協議時往往會因為急著擺脫對方重新開始新生活,導致協議內容草率,等日後回過頭想爭取自身權益時才發現為時已晚,因此建議協議過程請法律諮詢陪同協商,並擬定協議內容,避免喪失自身權益。
● 法院調解
當雙方協議無法達成共識,卻又不想經歷法院裁判之漫長訴訟程序時,可向法院聲請調解,經由法院調解雙方取得共識後寫下調解筆錄,該筆錄效力等同法院判決,既有公權力又能避免漫長的法律訴訟,較為便利且相對有保障。
● 法院裁判
然而調解依然無法達成共識時,最終僅能提起訴訟,由法院作出判決,對於子女監護權歸屬,法院會以小孩最佳利益作為出發點,評估父母各項條件決定哪一方適任未成年子女之監護權人。
除了在法庭上答辯攻防外,法院會安排社工訪視,了解父母雙方經濟狀況、環境機能、家庭互動、子女意願等來做出訪視報告,作為影響法院裁判監護權歸屬的基礎。
因此這類訴訟存在相當的技術性,且曠日廢時,建議委由專業家事律師擬定完整訴訟策略,列舉出自身優勢,來提升爭取監護權機率。
延伸閱讀:離婚後該如何爭取小孩子監護權?律師告訴你小孩監護權判定標準與8大原則
爭監護權技巧有哪些?
法院在酌定未成年子女之親權人時,依民法第1055條之1,應依子女最佳利益來判斷監護權歸屬,而所謂子女最佳利益考量因素如下:
- 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
- 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
- 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
- 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
- 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
- 父母之一方是否有妨礙他方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行為。
- 各族群之傳統習俗、文化及價值觀。
為了解上述各項參考因素,法院會委託社工進行訪視調查,對父母基本狀況提出訪視紀錄。
而爭取監護權社工訪視報告,往往會是影響法院判斷哪一方能夠給予子女最佳照顧及成長環境的重要指標。因此除了在法庭上有良好的表現外,與社工建立良好的溝通與對話也是非常重要的,若能在訪視環節中得到社工信賴,能大大增加爭取小孩監護權之機會,這也是爭取監護權技巧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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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取監護權官司流程,要打多久?
打監護權官司前依法必須先行調解,屬於強制調解案件,若父母雙方私下協議不成進到法院訴訟程序,則需進行以下流程:
- 法院會先安排強制調解,並要求雙方進行親職教育課程。
- 社工訪視報告,了解雙方生活家庭最真實狀況,做出最接近生活的評估。
- 提出教養計畫,雙方須於開庭程序中提出自己適任監護權人的事由。
- 法院以未成年子女成長最佳利益為主要考量,做出監護權裁定。
監護權官司要打多久?
監護權爭取因要處理及評估細項較多,曠日廢時,通常從提出訴訟到拿到法院判決,需經過法院安排的親職教育課程、雙方調解、社工訪視和審理等程序,平均至少要8-10個月左右的時間,但依據案件的複雜程度和法院的排程,可能縮短或延長。
延伸閱讀:監護權官司要打多久?了解如何打贏監護權/打監護權官司費用與程序
爭取監護權,相關QA
1. 收入高的一方,爭取監護權勝算比較高嗎?
收入僅是法院考量因素之一,但爭取子女監護權經濟能力非首要條件,仍會考量子女意願、父母品行、健康狀況、照顧子女態度等各項條件綜合評估,以「子女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雖然收入並非唯一條件,但仍然須有一定的經濟基礎,才能提高爭取監護權勝算。
2. 祖父母可爭取監護權嗎?
依民法第1084條第2項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與義務。」因此在正常情況下,即使父母離異,祖父母亦無法享有監護權。而正常情況是指父母均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也不存在嚴重侵害子女利益的行為。
但當孩子的父母均已經死亡或均無能力履行監護的職責,或者是嚴重侵害孩子的權益時,可向法院提出改定監護權之訴訟。
要注意的是,若父母仍在世,想要改定監護,祖父母需舉證小孩父母有虐待以及照顧不周之事實。
依民法第1094條規定:
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或父母死亡而無遺囑指定監護人,或遺囑指定之監護人拒絕就職時,依下列順序定其監護人:
- 與未成年人同居之祖父母。
- 與未成年人同居之兄姊。
- 不與未成年人同居之祖父母。
3. 外遇可爭取監護權嗎?
法院在裁判監護權時主要是依子女最佳利益為考量,評估哪一方可以提供更加完善的照顧、教育等健全子女的成長,然有外遇行為並不代表無法好好照顧小孩。
但法院有可能會認為外遇一方無法培養小孩建立正確法治道德觀念,認定外遇方不適合擔任親權人。
因此外遇爭取監護權建議請專科律師協助,擬定策略舉出自己適合擔任孩子監護權一方之原因,並提出對方不適任的原因,若綜合所有條件能更勝另一方時,仍有機會取得未成年子女監護權。
4. 一定要爭取監護權嗎?可放棄監護權嗎?
監護權重要嗎?依民法第1084條第2項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與義務。」若夫妻離婚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
也就是說,當夫妻離婚時,可決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人由誰擔任。
但所謂的放棄監護權,也僅能針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這個部分,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不因結婚經撤銷或離婚而受影響,亦即不論哪一方為子女監護權人,父母雙方皆須負擔扶養義務至子女成年為止。
5. 改定監護權容易嗎?
實務上,改定親權(監護權轉移)會比酌定監護權更困難,除了需要舉證對方不適任監護人的理由之外,也必須主張自己在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方面具備哪些優勢,以說服法院重新審酌由哪方來擔任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較為妥善。
爭取監護權需要請律師嗎?
如何爭取監護權案件法院會審酌父母親雙方的條件並綜合考量作出有利子女的判決,然而該如何整理相關有利資料及在法庭上的攻防中如何做出良好答辯,或是如何應對社工訪視等。
其中有許多眉角和須設計的地方,具有一定專業性及複雜性,因此若要爭取監護權,建議請離婚律師評估並擬定策略、撰寫書狀,盡可能展現我方優勢,提高爭取監護權勝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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