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刑責問題,立即了解
肇事逃逸刑責是多久?
肇事逃逸刑責按刑法第 185-4 條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只有發生事故後有人受傷或死亡的情形,肇事逃逸者不留下給予傷患救助就離開現場才會有肇事逃逸刑責,否則只是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62 條會收到行政罰單被罰錢或吊扣執照。然而一旦成立肇事逃逸罪,處1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其實非常嚴重,肇事逃逸刑責無法易科罰金,且本罪屬於公訴罪,無法經由被害人來撤告,一定要謹慎答辯處理。
想了解更多嗎?點擊:肇事逃逸會被關嗎?肇事逃逸無人受傷是不是無罪?
在肇事逃逸不知情不知道的情況下,刑期會從輕處罰嗎?
實務上,肇事逃逸罪是為了處罰知道事故發生卻見死不救的情形,如果真的對於肇事逃逸不知情,對於肇事逃逸罪自然沒有主觀犯意,就不會構成肇事逃逸罪。既然不構成犯罪自然也就沒有刑期多寡的問題,但這樣的例子非常少見,畢竟若是車子有發生碰撞的話,駕駛是不太可能肇事逃逸不知道的,容易被檢察官或法官認為是在狡辯,即使是沒有發生碰撞卻和對方受傷有因果關係的情形(比如後車為了閃避突然轉彎的前車,急煞失去平衡而自摔),也需要找得出有力證據說服司法來證明自己肇事逃逸不知道,建議找專業律師來評估相關資料,提出合理答辯。
想了解相關法律嗎?點擊:刑法第185條之4「交通肇事逃逸罪」
遇到肇事逃逸卻不知情的狀況,律師的建議是?
實務上肇事逃逸罪常常會依照行為人主觀上是否知悉事故發生做為判斷依據,如果收到檢警通知時是真的一頭霧水,建議盡早找免費法律諮詢來把關並評估相關肇事逃逸不知情資料,盡速擬定訴訟策略。如果能夠在偵查階段來向檢察官爭取肇事逃逸和解不起訴,或藉由和律師的斡旋和被害人達成肇事逃逸刑責和解以爭取緩起訴,將案件早日終結,即不需進入後續審理即判刑,是風險最低的做法。如果已經收到起訴書了,也要把握審理階段的最後機會,趕快找律師閱卷,了解目前的案件進度即檢察官的調查狀況,以做相應的答辯,來爭取最理想的判決結果!
還有其他疑問嗎?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專線:
專線1:0968-594689
專線2:0906-876858
或是加入line:@897zresw
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