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與未滿16歲發生性行為,你必須知道...
與未滿16歲發生性行為,這樣算犯法嗎?
小清今年17歲,是某名校的高中生,學業成績相當優異,學習之餘在社團認識了同校的15歲學妹,是學校風雲人物的小清吸引了學妹的目光,雙方在逐漸認識下情竇初開,互相告白成了男女朋友,在一次約會行程中,雙方在小清家中初嘗禁果,事後被學妹家人發現,氣的提告小清妨害性自主,小清的爸爸媽媽著急地來電諮詢免費法律諮詢……
與未滿16歲性行為,會怎麼判刑?
依我國刑法第第227條第三項規定, 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像本案小清的行為確實會構成我國刑法準強制性交罪喔! 依我國刑法第 227 條規定:
- 對於未滿14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對於未滿14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 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 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不知道對方未滿16,還有罪嗎?
行為時必須要知道對方的年齡才成立以上的犯罪,如果行為時真的不知道對方的年齡,也就是不具備「故意」,不會成立以上犯罪。但是,並非隨口說我不知道,就可以將責任推卸。如果在客觀角度,「行為人可辨識對方的年紀」,則成立犯罪,例如:
- 明確提到自己的年紀
- 談話中提及國中、高中等校園點滴,雖無提及年紀,但一般人都可以推斷年齡的大校
- 或是在交友資訊寫明自己的出生日期、學校等
以上這些都是一般人可以辨別對方年紀的部分,但如果沒有上述相關資料,如果對方的外型、談吐、氣質及為稚嫩,一般人也可辨別是否成年,這也可以作為論罪的依據。
是否會難以辨別對方年齡?
不具備「故意」犯罪,不會成立罪名:
- 對方刻意隱瞞年齡
- 假造的身分證件,使人誤以為其已滿18歲
- 對方的打扮、言行舉止有超齡情況
就算是合意性交,未滿16歲也算犯法嗎?
是的,男女的未滿16歲性行為,即便是雙方合意仍然會構成刑事犯罪! 因為刑法第227條所保護的法益為未成年人身心健全發展,立法者認為未滿16歲男女欠缺性自主同意能力,而予特別規範。
但是,刑法第 227-1 條另規定18歲以下之人犯前條之罪者,減輕或免除其刑,這也是俗稱的「兩小無猜條款」意即小清雖觸犯準強制性交罪,但因自身年齡未滿18歲,有法定減輕或免除刑責之適用。
什麼是合意性交?
被害人與行為人間如果是出於「你情我願」的交,基於自願的意思,原則上二人的性行為不算觸法。合意性交是為了與妨害性自主交作區別,也就是以是否違反他人意願發生性行為作為標準。
本案學妹家人知悉後勃然大怒,雖然知道雙方是合意下發生性行為,但仍對小清提告,小清的爸媽跟律師諮詢後,決定委任律師協助在訴訟階段進行答辯,跟學妹達成和解,並以兩小無猜條款爭取免除其刑的機會。若遇到相類似案件,因法定刑責非常重,建議委任專業法律諮詢協助,分析年齡及法條適用,爭取自身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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