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帳戶解除要多久?閱讀馬上了解!

    警示帳戶意思為何?

    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警示帳戶」意指法院、檢察署或司法警察機關為偵辦刑事案件需要,通報銀行將存款帳戶列為警示者,帳戶遭警示後,所有交易功能包含存提款、轉帳電子支付、網路銀行等交易功能皆會被凍結無法使用。

    另為避免該當事人其他名下金融帳戶亦被作為犯罪使用,銀行會將其他帳戶列管為「衍生管制帳戶」,包含提款卡、網路轉帳及電子支付功能皆會被限制使用,但警示帳戶臨櫃提款和臨櫃做轉帳交易仍然可行

    惟當衍生管制帳戶內無不法或異常交易之情發生,可向銀行說明狀況並請求解除凍結,否則若欲將警示帳戶解除僅能待訴訟程序結束後,再向原通報機關提出申請

    這9個被列為警示帳戶原因要當心!

    《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第4條中針對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存款帳戶之認定標準如下:

    1. 短期間內頻繁申請開立存款帳戶,且無法提出合理說明者。
    2. 客戶申請之交易功能與其年齡或背景顯不相當者。
    3. 客戶提供之聯絡資料均無法以合理之方式查證者。
    4. 存款帳戶經金融機構或民眾通知,疑為犯罪行為人使用者。
    5. 存款帳戶內常有多筆小額轉出入交易,近似測試行為者。
    6. 短期間內密集使用銀行之電子服務或設備,與客戶日常交易習慣明顯不符者。
    7. 存款帳戶久未往來,突有異常交易者。
    8. 符合銀行防制洗錢注意事項範本所列疑似洗錢表徵之交易者。
    9. 其他經主管機關或銀行認定為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之存款帳戶。

    現今詐騙集團常利用網路求職、代辦貸款、租借帳戶等方式騙取民眾之金融帳戶,藉此用來進行洗錢之不法行為,當受害者發覺陷入詐欺陷阱後報案,檢警機關將依循交易金流來查獲人頭帳戶,並通知銀行列管為警示帳戶

    延伸閱讀:人頭帳戶是什麼?人頭帳戶刑責會被判幾年?

    被列為警示戶會造成哪些影響?有法律責任嗎?

    當帳戶被列為警示戶後,除日常使用之帳戶功能無法操作外,亦恐面臨刑罰及民事賠償責任之風險,因詐騙集團運用話術騙取民眾之銀行帳戶後,即開始進行詐欺、洗錢之犯罪行為。

    雖提供帳戶之民眾並未與被害人實際接觸,但交付帳戶之舉確實助於犯罪形成,將涉及詐欺罪、洗錢罪之幫助犯,依法規定分別需承擔5年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示帳戶可以領錢嗎?

    警示帳戶用意即為避免有更多受害款項匯入,與不法資金遭轉出或提領,故先暫停帳戶所有功能,須待警示帳戶解除後,才能正常使用。在解除前,僅能以警示帳戶臨櫃提款。

    警示帳戶解除條件有哪些?

    1. 已繳納罰金或法院判決執行完畢。
    2. 經查證後確定帳戶遭冒名申辦、盜用。
    3. 經查證後,帳戶確認被誤設警示帳戶
    4. 刑事案件經過調查後,證實是一般商業交易糾紛。
    5. 刑事案件獲不起訴、緩起訴、緩刑、保護處分、無罪判決。

    警示帳戶快速解除只需4個步驟!

    當帳戶被列為警示,即表示有不法資金匯入,且被害人已報案,因詐欺罪、洗錢罪皆屬非告訴乃論,檢警單位一旦知悉有犯罪情事發生,將會主動偵辦

    然帳戶之所有人須經訴訟程序調查藉此認定是否成立犯罪,過程中將釐清遭作為人頭戶使用之原因,這時被告可保留對話紀錄等相關證據向司法機關說明。

    惟現今詐欺、洗錢案件相當氾濫,導致檢察官審查標準逐漸嚴格且起訴率升高,建議涉及案件者盡快請專業律師協助評估資料,並擬定答辯策略,以利爭取理想結果,將警示帳戶快速解除

    刑事訴訟程序終結後,包含經檢察官作出不起訴處分、緩起訴處分或經法官判決終結且執行完畢,警示帳戶之所有人得檢附處分書、執行完畢證明等文件,並填寫「解除警示帳戶申請書」向通報單位申請解除。

    警示帳戶不起訴可能嗎?

    現今成為人頭帳戶之原因繁多,若為網路求職、代辦貸款等情況,且有保留相關對話紀錄,有機會向檢察官說明事態原委,並證實自身陷入詐騙集團之話術,爭取警示帳戶不起訴處分

    但若是以租借帳戶或偏門工作之緣由交付帳戶時,因提供帳戶即可獲取高額報酬,顯難符合一般社會常態,則檢察官將認定被告得預見提供帳戶之風險,而未防堵犯罪發生,應受刑事裁罰。

    警示帳戶相關QA

    Q1.警示帳戶可以開戶嗎?

    原則上不行,當帳戶處於警示狀態,表示所有帳戶功能皆無法使用,亦包含開戶。

    惟若薪轉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時,以致無法領取薪資,對於生活產生重大影響,依《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第13條特別規定,為就業薪資轉帳開立帳戶需要者,得向銀行提供在職證明或任職公司等相關證明文件辦理開戶作業

    另因警示帳戶而無法領取政府社會補助者,亦可經相關主管機關協助開立證明,向銀行申請協助領取。

    Q2.解除警示帳戶需要多久時間?

    申請警示帳戶解除約3~5天後,會收到申辦單位解除警示公文副本,帳戶所屬銀行會在1~2個星期後收到解除警示公文。若案件尚在訴訟程序中,則需待案件終結後才能申請將警示戶解除

    Q3.警示帳戶多久會收到法院通知?

    當帳戶遭通報警示後,原則上帳戶所有人會先收到警局筆錄通知,待筆錄完成後,警方會將相關資料文件移送地檢署,交由檢察官進行偵辦,然開庭時日尚需視承辦檢察官安排,較無一定期間。

    Q4.解除警示帳戶流程可以請律師陪同嗎?

    當接獲警示帳戶通知時,表示已有被害人報案,此時須面臨訴訟程序,建議當事人尋求專業律師協助,才能在開庭過程中捍衛權益,並依案件資料分析合適答辯方向,以利說服檢察官,使案件盡快圓滿落幕,才能解除警示帳戶。

    Q5.警示帳戶信用卡可以用嗎?

    帳戶警示期間會被銀行停用所有交易功能,亦包含信用卡。

    Q6.警示戶貸款會過嗎?

    當帳戶遭受警示,表示所有資金均被凍結無法使用,警示戶貸款對於金融機構願意核貸之機率自然不高,需尋求其他貸款之管道。只不過網路上仍有許多詐騙集團利用貸款的話術吸引民眾上門,警示帳戶貸款務必謹慎防範,避免再度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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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要解除警示帳戶,須待案件終結後,始能向通報機關提出解除警示帳戶之申請,意即欲將警示帳戶快速解除,則須讓案件盡快處理完畢

    但在訴訟過程中該如何答辯自清,對於一般無法律背景和知識的民眾而言極具困難性,建議完整保留案件相關資料,並盡快尋求刑事專業律師進行法律諮詢,協助分析案件資料、擬定合適答辯策略,以利爭取理想結果,避免成為代罪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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